金融号

尚志惠鑫村镇银行违法遭罚 贷款五级分类不真实
银行快报 2020年5月29日 15:26:26  阅读量:51490

       图片来源:微摄

 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9日讯 昨日,中国银保监网站公布的黑龙江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(黑银保监罚决字〔2020〕37号)显示,尚志惠鑫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(简称“尚志惠鑫村镇银行”)贷款五级分类不真实。 

  2020年5月20日,黑龙江银保监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。对尚志惠鑫村镇银行处以罚款30万元。 

  天眼查显示,尚志惠鑫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01月09日,注册资本6000万元 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尚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,持股比例20.00%。 

  相关规定: 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: 

 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,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,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,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 

  (一)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; 

  (二)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; 

  (三)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、报告等文件、资料的; 

  (四)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; 

  (五)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; 

  (六)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。 

  以下为处罚原文: 

  黑龙江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(黑银保监罚决字〔2020〕37号) 

  (尚志惠鑫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)

    
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

黑银保监罚决字〔2020〕37号


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

个人姓名


单位

名称

尚志惠鑫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

法定代表人(主要负责人)姓名

杨涛


主要违法违规事实(案由)

贷款五级分类不真实


行政处罚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


行政处罚决定

罚款30万元


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

黑龙江银保监局


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

2020年5月20日



金融号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,与本网站立场无关。金融号不保证该信息(包括但不限于文字、数据及图表)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、真实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、及时性、原创性等。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,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,据此操作,风险自担。用户违规操作举报电话:86-10-68060420,举报邮箱:zgjrw2010@126.com。
相关推荐
热门推荐
72小时点击排行
一周点击排行
备案 京ICP备07028173号-1
Copyright 2002-2020 financeun.com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.
版权所有:中金网投(北京)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控股:亚洲金控投资有限公司